*合同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对方如果以违约为理由诉求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要另外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9 4394 次阅读
合同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对方以其违约为由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无需另行提起解除合同效力确认之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从该条款规定的条文表述上看,针对解除合同通知的相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救济方式表述为“可以”,即规定其“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的方式来获得救济,而未表述为“必须”,这就意味着立法并未限定此为唯一的救济方式,并未否定除请求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外的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否认解除通知和解除效力的其他救济方式。
基于此,合同相对方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以解除合同的一方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实际上已包含了否定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的意思。此种以诉请继续履行合同否定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救济的方式,并不违反上述规定。
因此,合同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对方以其违约为由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无需另行提起解除合同效力确认之诉。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农民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2023-03-27 5284 次阅读
- 新《公司法》还有一人公司吗?2024-10-24 2760 次阅读
- 什么是刑法中的特殊防卫?2023-03-20 4751 次阅读
- 董事对第三人责任是否适用于对外合同行为?2025-01-20 5413 次阅读
- 当事人能否事先约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2023-06-06 3168 次阅读
-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工程价款如何确定?2023-05-26 392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同时主张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2023-09-20 3227 次阅读
- 农村房屋拆迁,但户口不是农业户口,还能获得拆迁款嘛?2023-03-17 3597 次阅读
- 未约定执行相关计价文件,承包人在相关计价文件实施前已施工,并在该计价文件实施后补签合同的,是否可以执行该计价文件?2023-05-09 3491 次阅读
- 快递擅放代收点,产生纠纷谁担责?2023-03-28 500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