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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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6-15 2994 次阅读
《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属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适用“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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