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怎么认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359 次阅读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一条所称的“尚未建成的房屋”,不仅包括达到法定投资比例准予预售的在建房屋,也包括依法获准但尚未投资建造即行预售的待建房屋。这里所称的“已竣工的房屋”,既包括经验收合格的已竣工房屋,也包括尚未验收合格的已竣工房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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