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怎么认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323 次阅读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一条所称的“尚未建成的房屋”,不仅包括达到法定投资比例准予预售的在建房屋,也包括依法获准但尚未投资建造即行预售的待建房屋。这里所称的“已竣工的房屋”,既包括经验收合格的已竣工房屋,也包括尚未验收合格的已竣工房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适用范围?2023-06-25 1453 次阅读
- 约定社会保险费不予计取,该约定是否有效?2023-05-09 4028 次阅读
- 劳动者在外兼职,单位能否开除?2023-08-22 4409 次阅读
- 召开股东会会议,需要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吗?股东表决权如何确定?2025-07-14 3941 次阅读
- 中介活动中,委托人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的,还需要支付报酬吗?2023-01-06 4918 次阅读
- 可以对竞业限制的范围进行哪些方面的约定?2023-05-06 2915 次阅读
- 债权转让的通知2023-05-06 4835 次阅读
- 特许人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消费者因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被特许人承担责任吗?2025-05-27 2432 次阅读
- 合同无效,工程总价下浮的约定是否参照执行?2023-05-09 3059 次阅读
- 标准工时工作制下确认加班事实的证据,应如何审查认定?2023-06-12 515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