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的认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302 次阅读
恶意串通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以恶意通谋实施某种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规定的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另一买受人明知出卖人的商品房已出卖而仍与出卖人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的行为。恶意串通具有以下特征:(1)当事人双方出于恶意,即明知或者应知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即基于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其当事人均应出于故意,但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知或不应知道其行为的损害后果,不构成恶意。(2)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都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的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而对方或其他当事人明知实施该行为所达到的目的非法,而用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3)当事人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了该非法行为。它强调的是当事人的实施行为的恶意通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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