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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转让债权,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3 3530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且能够推出债权人有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人在通知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该通知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意味着其不放弃债权,明确和维持债权的存在,符合诉讼时效中断制度明确和维持权利存在的要件,但尚不能因此认定其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为债权转让通知仅属观念通知而非意思表示,如果其仅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而无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的,则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债权转让通知具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应是在构成“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权利人主张权利)这一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情形之下,或者说应能够从债权转让通知中推出债权人有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这一要件。当然,如果虽不能从债权转让通知中推出债权人有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但债务人在通知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认定债务人承认债务,构成债务人承认债务这一诉讼时效中断要件,也应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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