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管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巨额薪资,应如何认定尽到证明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7 2302 次阅读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管有别于企业的一般职工,其劳动报酬和解聘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如未设立董事会,则应由股东会决定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由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管对公司印章的使用具有决定权和管理权,对其劳动报酬的证明,需要赋予更高的证明责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管仅提交公司盖章的欠付工资证明来证明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未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等证据来佐证该证明的真实性,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其主张,不予支持,以防止公司以此种方式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管借诉讼拿走高额虚假工资,损害有关股东利益。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借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保证人向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否向借款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2023-07-07 4454 次阅读
- 未居住可以拒交物业费吗?2024-12-13 4153 次阅读
- 解除权人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可以撤销吗?2023-06-09 3059 次阅读
- 流押契约是否无效?2023-07-01 208 次阅读
-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2023-12-20 4081 次阅读
- 不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2023-05-06 3476 次阅读
- 经营者能否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情形下,单方面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降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2025-06-05 2386 次阅读
- 开发商自行销售包销房屋时包销款的处理?2023-06-30 360 次阅读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几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可以延期?2023-05-24 5112 次阅读
- 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2023-07-27 4406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