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哪些项目?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1-17 4414 次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哪些情形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2023-01-05 3861 次阅读
- 后履行一方提供相应担保的合理期限应该如何认定?2023-06-03 4927 次阅读
- 承租人可不可以将租赁物转租?2023-01-06 3797 次阅读
- 物业公司能把自己的活委托出去吗?2023-03-08 5690 次阅读
- 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真伪不明时,如何对证据进行认定?2023-07-14 3535 次阅读
- 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理赔2023-03-07 3024 次阅读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履行,且工程未经竣工结算的,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及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2023-06-06 3851 次阅读
- 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的股东资格吗?2023-06-08 4783 次阅读
- 哪些情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而需要备案?2023-05-12 2871 次阅读
- 女员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2023-11-03 411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