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公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谁?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5209 次阅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首先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首先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对于还款部分,法院不会仅仅判决将还款一半返还给另一方,还要考虑房产增值,由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有的当事人会问:怎么补偿呢?有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本律师可以清楚地告诉大家,没有具体的公式,因为每个案件情况都是不同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还款数额、还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这些因素在每个案件均不同,如果确定一个固定的公式,必然导致实际分割中对一方不公平的结果。因此,法律只能确定分割的思路,具体分割的数额要根据案件情况,法官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量,运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作为当事人,应当全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充分论述,做到让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吗?2024-12-13 3008 次阅读
- 企业注销时侯,谁负责清算?负有什么责任?2025-04-16 2334 次阅读
- 委托持股与委托投资有什么关系?2023-07-14 2376 次阅读
- 如果招聘的劳动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对于新用人单位有什么风险?2023-05-06 4593 次阅读
- 对被执行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应如何采取措施?2023-05-16 5083 次阅读
- 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2023-05-29 4830 次阅读
- 债权转让的通知需要书面形式吗?2023-07-23 5072 次阅读
- 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事务的,离婚时如何处理?2023-04-20 4918 次阅读
- 当法定代表人有年龄与学历要求吗?2023-06-02 4618 次阅读
- 多家关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如何确定当事人和认定实体权利义务?2023-07-27 353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