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权人与买受人之间出现权利竞存时,如何确定清偿顺序?(题目口语化一点)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7 5191 次阅读
动产抵押与担保物买受人竞存,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和第四百零四条来确定清偿顺序。
由于《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正常经营买受人可以无负担地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而不问动产抵押权是否进行了登记,也不问买受人是否知晓动产抵押权的存在,所以结合第四百零三条有关善意买受人的规定,在动产抵押权人与买受人之间出现权利竞存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如下的清偿顺序:
正常经营买受人>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善意买受人>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恶意买受人>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因恶意串通而受损的第三人权益保护问题?2023-06-25 313 次阅读
- 我不跟老公离婚,但想要他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吗?2023-07-27 2960 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023-04-17 3501 次阅读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2023-04-25 2481 次阅读
- 怎么计算平均工资?要加上全勤、提成和五险吗?2023-10-27 4019 次阅读
- 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范围?2023-06-25 292 次阅读
- 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有什么好处?2023-06-12 5120 次阅读
- 担心工程质量出问题,能否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约定为五年?2023-05-24 4204 次阅读
- 商标注册后别人就不能用了吗?2023-03-08 2611 次阅读
-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2023-03-22 2288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