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增值部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21 3092 次阅读
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买进股票,婚后未加以管理,股票增值部分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自然增值,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变更合同的合意,应当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瑕疵的规定2023-06-23 242 次阅读
- 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哪些相关程序?2023-03-27 4673 次阅读
- 在抵押物“先抵后租”的情况下,如何理解租赁权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时如何除去租赁权?2023-07-27 3101 次阅读
- 股东出席公司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认定公司决议不成立2023-06-12 1010 次阅读
- 公司要求签了自愿离职协议,才给辞退通知书,这违法吗?2023-10-27 3856 次阅读
- 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撤销吗?2023-07-23 4952 次阅读
- 间接受害人的损害范围?2023-06-25 249 次阅读
- 股东提起公司盈余分配之诉的前提条件?2023-07-07 244 次阅读
- 关于对共同侵权人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问题2023-06-12 2381 次阅读
- 抵押权人直接请求义务人给付抵押财产的法定孳息,义务人能否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给付?2023-07-27 523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