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如何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6 3321 次阅读
对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一般认为,如劳动者职务属于技术研发、销售、财务等敏感岗位,则可推定其具有接触用人单位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的便利;如劳动者职务并不涉及敏感岗位,则需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两个方面:一是本单位具有特定技术或经营秘密;二是劳动者存在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我签合同时不知道对方的困境,即使我提出了严格条件并被对方接受,这算是乘人之危吗?2023-06-09 3941 次阅读
-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处理?2023-09-20 5028 次阅读
- 涉外股东出资纠纷,如何适用法律?2023-07-14 271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怎样的补偿?2023-01-05 4903 次阅读
- 包销合同对未售出房屋如何处理没有约定,此时如何处理?2023-06-26 235 次阅读
- 委托持股与委托投资有什么关系?2023-07-14 2288 次阅读
- 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可否撤销?2023-03-17 4194 次阅读
- 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吗?2023-04-05 2306 次阅读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每天的加班时间是否有时间限制?2023-10-27 4637 次阅读
- 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撤销吗?2023-07-23 486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