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如何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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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5-06 3234 次阅读
对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一般认为,如劳动者职务属于技术研发、销售、财务等敏感岗位,则可推定其具有接触用人单位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的便利;如劳动者职务并不涉及敏感岗位,则需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两个方面:一是本单位具有特定技术或经营秘密;二是劳动者存在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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