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权与健康权如何界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573 次阅读
《民法典》中关于身体权与健康权的规定共有5个条文,但均未明确何为身体权、健康权。在民法理论上,身体权,是指不为他人所妨害,而就身体的安全享受利益的权利。健康权,是指不为他人所妨害,而就自己的健康享受利益的权利。应当注意的是,民法理论认为,身体的部分,如头发、牙齿、血液、器官等与身体分离时,即成为物,并属动产,其所有权属于其所从分离的身体的权利主体。侵害此种与身体分离的部分,构成对他人所有权的侵害。但此种分离应当是不再与所从分离的身体重新结合的永久性分离。如果身体的部分分割,依作为权利主体当事人的意思系为保持身体功能,或其后将再与身体结合时,应当认为此项身体部分在其与身体分离期间,构成功能上的一体性。对此种身体分离部分的侵害,应认为系对身体的侵害,而不应认为系侵害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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