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约定不明确,能否导致抵押合同不成立?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1 359 次阅读
当事人对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约定不明确,能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有关“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的规定确定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成立。但某一标的物没有市场价格,或者不能通过相关规则补正的,主债权数额不明会导致主合同不成立,从而导致抵押合同不成立。就此而言,主债权数额尽管并不必然是抵押合同的必备条款,但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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