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5-06-12 3670 次阅读
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应予返还的预付款本金应为预付款扣减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后的余额。
返还预付款的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需要视经营者原因还是消费者原因从而适用不同的计息标准。当事人对返还预付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因经营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的,按照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因消费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的,按照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经营者依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已将预付款转入监管账户,消费者请求按被监管资金的实际利率计算应返还的被监管部分预付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预付款本金应为预付款扣减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后的余额。 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等规定请求赔偿其支付的合理费用等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除外。 经营者支付给员工等人员的预付款提成不属于前款规定的合理费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返还预付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因经营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的,按照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因消费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的,按照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经营者依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已将预付款转入监管账户,消费者请求按被监管资金的实际利率计算应返还的被监管部分预付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我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以安排亲友与公司合作吗?2024-11-28 4285 次阅读
- 哪些情况可以不用缴社保?2023-07-23 3549 次阅读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2023-03-08 3516 次阅读
- 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解除后的处理?2023-06-30 262 次阅读
- *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但未登记,抵押人对主债务是补充责任还是连带责任?2023-07-07 3942 次阅读
- 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预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时,应如何兼顾商品房买受人的利益?2023-05-09 4554 次阅读
- 联系不上冻卡公安怎么办?2024-08-13 3256 次阅读
- 劳动者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如何享受伤残津贴?2024-01-08 4608 次阅读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2025-03-20 3809 次阅读
- 关于共同侵权人之间具体赔偿份额的确定问题2023-06-12 268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