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计算,该约定是否有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2488 次阅读
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计取,法院综合考虑后仍可计入工程价款。
参考案例:( 2020 )最高法民申 2649 号裁定书: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在预算几点说明中约定养老统筹、四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计取,但二审法院综合考虑养老保险统筹费、四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系不可竞争费用,且案涉工程质量合格,双方当事人约定工程造价既不计取人工费调差、贷款利息、四项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养老保险统筹费,还要在总造价基础上下浮 8% 作为最终结算价等多种因素,在工程造价中计入养老保险统筹费、四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无不当。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承租人以享有租赁权为由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应否作为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受理?2023-05-16 3202 次阅读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与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是否应合并审理?2023-06-30 404 次阅读
- 农产品包装有哪些要求?2023-07-14 3162 次阅读
- 延迟复工期间,企业需要发放工资吗?2023-01-05 3834 次阅读
-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样确定?2023-03-28 3287 次阅读
- 一方出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2023-06-25 4836 次阅读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怎么申请安装?2023-07-19 5272 次阅读
- 借款人已在刑事案件中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其涉嫌应被追究而未被追究的犯罪行为的,应当如何处理?2023-07-07 5391 次阅读
- 什么是担保?2023-06-30 623 次阅读
- *交通险中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赔偿的顺序是怎样的?2023-07-27 339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