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共同侵权人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问题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2148 次阅读
律师回答∶
在共同侵权情形中,数个行为人是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上的原因而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在《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理论上属于必要的、不可分的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当事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应诉,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因此,如果赔偿权利人仅起诉了部分共同侵权人,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其余的共同侵权人为共同被告。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2023-01-05 4949 次阅读
-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随意解除合同吗?2023-01-05 4828 次阅读
- 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2023-01-05 2380 次阅读
- 什么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吗?2023-01-05 4300 次阅读
- 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2023-01-05 2617 次阅读
- 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吗?2023-01-05 3585 次阅读
-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吗?2023-01-05 3387 次阅读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2023-01-05 3151 次阅读
- 在劳务关系中受伤了怎么办?2023-01-05 2966 次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吗?2023-01-05 2900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