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中的“所在地”怎么理解?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3 106 次阅读
应理解为订约时的债权人所在地。
实务中,如果将给付货币时债权人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则不符合债务人借款时的合同预期。因为债务人在借款时,一般都会将自己履行还款义务的相关事项(包括还款地点)纳入缔约的考量,而这种考量都是建立在缔约时知道或应知的相关事项基础上,进而,超过其可预见的事项(例如,债权人缔约后搬离原所在地)所引发的后果,一般都不应由其承担。
因此,“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中的“所在地”应理解为订约时的债权人所在地。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大额现金借款,没有转账凭证,能否获得法院支持的裁判?2024-11-28 4678 次阅读
- 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某种习惯做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2023-06-23 90 次阅读
- 放弃财产继承权可以不赡养老人吗?2023-05-06 3240 次阅读
- 股东知情权纠纷是什么?2023-06-16 78 次阅读
- 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办理期限?2023-06-26 191 次阅读
- 离婚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什么?2023-04-17 3796 次阅读
- 行政侵权行为应该如何赔偿?2023-03-10 3589 次阅读
-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否应予中止审理的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否依职权调取?2023-07-07 2901 次阅读
-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2023-03-20 4312 次阅读
- 企业借贷无效的利息2023-05-06 2144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