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拖欠劳动者工资?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31 4391 次阅读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 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夫妻一方的行为超出了家事代理的范围,而与之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为善意或无过失时,可以适用表见代理的原则处理2023-05-17 4410 次阅读
- 合同中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对方同意吗?需要经过诉讼或者仲裁行使吗?2023-06-03 3159 次阅读
- 执行程序终结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何不同?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是否包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05-09 3649 次阅读
- 当事人一方以合同成立后才得知的交易习惯为依据,主张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补充的,有效吗?2023-06-23 226 次阅读
- 欺诈能否构成违约?2023-07-14 2473 次阅读
-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适用范围?2023-06-16 230 次阅读
- 公司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辞退试用期员工会有经济赔偿吗2023-10-12 4421 次阅读
- 标准工时工作制下确认加班事实的证据,应如何审查认定?2023-06-12 5154 次阅读
- “损害”的含义是什么?2023-06-25 321 次阅读
- 后履行一方提供相应担保的合理期限应该如何认定?2023-06-03 483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