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哪些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1-05 2740 次阅读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的法定事由,不能作为公司决议撤销的普遍事由2023-06-12 318 次阅读
- 什么是内轮差事故?2024-12-13 4902 次阅读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双方并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支持?2023-07-27 3833 次阅读
- 债权人提出横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即由关联公司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何把握判断标准?2025-03-03 5340 次阅读
- 离婚后发现前夫半年不到又结婚还有了孩子,可以起诉他吗?2024-11-28 5144 次阅读
- 公司法人格形骸化的重要表征是人格、财产、业务等发生混同2023-06-13 473 次阅读
-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在主观上是否具备恶意的不当目的或违法意图,一般不影响法院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2023-06-13 354 次阅读
- 公司股东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义务和法律义务的,可以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2023-06-13 453 次阅读
- 公司虽然召开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但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而行为人伪造他人签名形成决议的,应当认定决议不成立2023-06-12 389 次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经营者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2025-06-17 329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