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1-05 3865 次阅读
不能。
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含义、性质及发放时机都是不同。竞业限制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且该补偿金必须在离职后按月发放。而保密费一般是在职期间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针对原告提起的公司决议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适时履行释明义务,以确定该诉讼系公司决议撤销之诉、决议无效之诉还是决议不成立之诉2023-06-12 67 次阅读
- 什么是交强险?2023-04-05 3161 次阅读
- 法定登记备案的效力?2023-06-25 97 次阅读
- 女方怀孕后私自做了人工流产手术,男方能否要求损害赔偿?2024-03-22 3785 次阅读
- 什么是行政复议?2023-07-14 3814 次阅读
- 隐名股东在显名前,不具有提起公司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2023-06-12 65 次阅读
- 在工程款给付之诉中,承包人未请求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之后的执行程序中,承包人是否仍可主张实现该项权利?2023-06-06 2467 次阅读
- 对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法院应如何采取查封措施?2023-05-09 3513 次阅读
- 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2023-03-17 5006 次阅读
- 对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组织的公益设施,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2109 次阅读
客服